包頭市抽檢:1批次“牛二姐二鍋頭酒”樣品酒精度不合格
來源:杭州惠合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發布日期:2017-05-07 點擊數:3325次
28日,包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通告稱,該局近期抽檢食品40批次,不合格3批次,合格率為92.5%。
本次抽檢的主要包括糧食加工品,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調味品、肉制品,飲料,方便食品,餅干,豆制品和食用農產品等21個品種。抽檢依據《GB/T20977-2007 糕點通則》《GB7099-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糕點、面包》《GB2763-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更大殘留量》《GB2760-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《GB/T5009.29-2003 食品中山梨酸、苯甲酸的測定》《GB10136-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動物性水產制品》和《GB/T 10781.2-2006清香型白酒與標簽明示》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。抽檢項目包括:菌落總數、大腸菌群、霉菌、甜蜜素、三唑磷、酒精度、脫氫乙酸等20個指標。

據通告,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、樣品名稱和不合格產品信息如下:
包頭市東河區保真糖酒超市經營的牛二姐二鍋頭酒,經包頭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測,酒精度檢出值為44.6%(vol),標準值為50.0±1.0%(vol)。
青山區海富錦林店經營的魷魚絲,經包頭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測,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.2×107CFU/g,1.5×107CFU/g,5.4×106CFU/g,1.3×106CFU/g,2.6×106CFU/g,標準值為n=5,c=2,m=5×104CFU/g,M=105CFU/g。
包頭市彩虹超市有限責任公司九原店經營的和思利雪方蛋糕(棗沙蛋糕),經包頭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測,脫氫乙酸檢出值為0.7g/kg,標準值為≤0.5g/kg;防腐劑各自用量占其更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.4,標準值為≤1。
通告中指出,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,食品監管部門正在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《產品質量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開展核查工作,并責令生產經營企業采取下架、召回等措施。要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認真進行核查處置,相關情況另行公布。
共抽檢40批次,不合格3批次,涉及3家食品生產企業,3家食品經營單位,檢出不合格項目為酒精度、菌落總數、脫氫乙酸和防腐劑各自用量占其更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要求。
來源:中國質量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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